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政策法治与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乐教办发〔2017〕23号)要求,乐山市教育局于12月18-22日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验收评估和第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评估活动。
经相关学校申报,各地依法治县(市、区)办、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审核,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严格实地审察,现拟认定井研县井研中学、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夹江外国语实验学校、犍为县铁炉学校、峨边县毛坪小学5所学校为“乐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乐山市延风中学、峨眉山市绥山镇第三小学校、峨眉山市双福镇小学校、乐山市徐家扁小学、乐山市新建小学、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中心小学6所学校继续保留“乐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乐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40290
联 系 人:秦小斯
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4日